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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顺现在的寝室生活和自己的预想相差太远。

原本以为自己租个房子就能有永不熄灭的灯,可以在咕咚流水的陪伴下写作业到深夜,可是,房子不是他一个人的,而且在那样一种环境下,怎么可能给他机会写作业,在夜夜笙歌的环境下又怎么可能静下心来写作业。

原本以为租房之后有更多的空间,有更少的人,住着会比较舒心,可这纯粹是做梦,商虎和古天远时常带些乌七八糟的人过来,一来就把这里当自己家,过得比这屋子的主人还舒适。那些人环顾四周,知道徐立宏的大名,不敢招惹,看到邹顺和冯宗炜,似乎还有点脾气,瞥到万福万贵,心里就乐了,对他们一阵颐指气使。邹顺看到被欺凌的万家兄弟,心里一阵后怕,自己当时若不敢和孟超正面硬扛,或许现在受着窝囊气的便是自己了吧。

原本以为租房能有更安静的环境,让自己有充足的睡眠,充沛的精力,但地下室每晚必有的节目是嗨歌,虽然很多人都是五音不全,但这一点都不影响大家高昂的激情,不会唱整首?行,那就唱高潮。连高潮都不会?行,跟着读总会吧。刚开始邹顺跟着他们嗨了几个晚上,可是几天过后他便疲倦了,从嗨歌行列中退了出来。可以说邹顺很幸运,他拥有着拒绝的能力,敢于向自己不喜欢的东西说不。可是冯宗炜和万家兄弟,等到他们想全身而退的时候已经无力,而且,即使退出来又能如何?还不如得过且过。

原本以为租房可以有更自由的环境,不至于在半夜饿醒时找不到充饥的食物。可是越自由的环境就越需要自控力,像邹顺这般十二三岁的年纪,判断是非的标准都还没有完全确立,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还在摸索,哪里禁得住这世界的诱惑,带着那几十块钱,本应该是一个周的生活费,可是往往刚过两天便已告罄。租房,为花钱提供了太多方便,不管是网吧,溜冰场,还是各种吃食店,都为这些孩子敞开着怀抱。

校外摊贩还专门与学生建立了一种强有力的联系——赊账。这甚至比数年之后流行起来的微信支付宝支付还要方便,只要选好东西,给老板说一声记账,这账就记好了,还不用扫码。要是细说赊账这事,恐怕得好好说上半天,关于赊账,有着许多为学生所津津乐道的趣事,关于债主和负债人之间斗智斗勇的故事一直都在上演。像冯宗炜,赊了一百多块钱——差不多是他两个周的生活费,最后店主拿着印泥来找他,逼他写下欠条,按下手印。当时冯宗炜脸上没表现出什么,但邹顺知道他心里甚是着慌。

十三岁,本该是无忧无虑上学的年纪,却背上了债务,搁谁身上也难以接受,而且看那店主的样子,似乎冯宗炜不偿还,他就会打官司一样。当然,傻子都知道,为了那么一点钱打官司是不可能的,除非那店主实在闲得慌而且钱多得无处安放,毕竟打官司也不是简单地递张状纸就行。

有的赊账高手会在一家把账赊烂后,又转战其他店,而各家店也会有相应政策,相互交换信息以抵制此等不良顾客。后来,那些学生也就只得过着躲避追债的日子。

故事还有很多,在赊账这条路上,无数学生前赴后继,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最后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年轻人不懂事,不会打算,过度透支自己的生活费,透支自己的身体,透支自己的青春,透支自己的未来。而那些店主,利用孩子的无知,给他们一点“方便”,便牢牢地锁住了一个孩子,因为他总不能欠着此家的钱还经常跑到彼家去消费吧。很多孩子第一天带着钱来,就必须交出一半多去还债,而剩下的只能坚持一两天,剩下的日子,只得继续赊,从此步入深不见底的黑暗循环。

这便是邹顺周围的情况,周围充斥着一切腐蚀人的东西,只要稍微分一下神,只要意志稍微动摇,就会被卷入这漩涡,动弹不得,任人摆布。

来到初中三月有余,天气渐寒,邹顺生活业已步入正轨,所谓步入正轨,并非指他的生活变得科学而有规律,而是说他已经适应了自己的生活。

早晨七点,一声鸡鸣从地下室破出,这当然不是真的公鸡,而是万福的手机闹钟,此时,邹顺一群人便不得不从热气哄哄的被窝里无奈地伸出自己的手脚,不舍地离开自己的被窝,打着冷颤穿好衣服,机械地走到厕所,照样打着冷颤撒泡热尿,直到冰冷的毛巾接触到自己的皮肤时,他们才真正醒过来,草草刷个牙,买点零食就去上课。

早自习过去了,第一节课也熬过去了,但到了第二节课,邹顺的上下眼皮就开始打架,此时他就会使出惯用的伎俩,右手握笔,左手拇指和四指成九十度,四指撑在额头上,拇指紧贴太阳穴,四指刚好遮住双眼,那疲惫的眼睛就可以在这四指的掩护下小憩一阵。邹顺一直以为老师是无法发现其中奥妙的,确实,也一直没有老师点破过他的这个伎俩,至于他们有没有发现,那就不为人知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第四节课下,邹顺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他们正是长身体的年纪,每个早晨却只吃一点饼干或者几块炸土豆,除非他们是钢铁战士,不然就不会不饿。

午饭后是午自习,午自习按理来说应当午睡,但学校里的学生大多晚上睡得早,睡眠充足,所以午自习依旧刷题。而邹顺呢,每晚都不能早早入睡,即使自己已经上床,也会被他们吵得难以入眠,所以午自习就是邹顺的福音,枕着书本就入睡,他很喜欢把书打开垫在桌子上,这样似乎睡得舒服一点,当然,后果就是邹顺的书经常被口水打湿,闻着还有点腥腥的味道。

下午的课比较轻松,邹顺上得比较顺。一天之中最有趣,最能发生故事的时间是晚自习。邹顺刚进初中时,受外面世界的诱惑,也和班上最屌的几个学生变着法儿逃晚自习,这样做是有风险的,因为不知道班主任什么时候会来,就算和纪律委员打好了关系,但在班主任来的时候也无济于事,即使这样,邹顺他们还是会冒着风险翘掉晚自习。

但是现在已然不同,邹顺慢慢明白学校外面的世界,并且对其慢慢失去兴趣。他不再逃晚自习,即使有人请他上网也不去,因为邹顺明白,那些人并不是因为和他关系好才请他去,他们只是想找一个同伴罢了。

自习课上发生的趣事不可计数,若是好好写下来不知要写多少纸张。很多人在自习课上并不是在写作业,也不是在看书,而是在低声聊天,或者传递纸条。课间的疯闹也是一大特色,虽然天气很凉,但是大家的热情丝毫不减,青春的气息洋溢在夜幕的每一个气孔,每一个人都在想着如何表现自己,如何吸取异性的目光,每一个人都在这场青春的游戏中乐此不疲。

下晚自习后,夜生活才真正开始,趁着自己包里有两个钱,节省点的就去吃两块炸土豆,奢侈点的就去泡桶老坛酸菜牛肉面,再奢侈点的就去二姐店里点上几串烧烤,弄点啤酒饮料之类。

各人酒足饭饱归来,自然免不了一阵胡吹,徐立宏聊着哪个姑娘又看上了自己,和自己耍着暧昧,古天远谈着自己又把哪个不长眼的小混蛋给揍了一顿,商虎呢,则聊着自己又看哪个老师不顺眼,在他们胡侃之时,自然需要听众,万家兄弟在他们眼里是没有人权的,是倾听的最好人选,至于邹顺,和徐立宏聊天还比较好,至少有趣,但古天远和商虎两人的言论他实在无心参与。

冯宗炜和他们几人最是聊得来,很多话题都可以和他们扯上半天,因此他和他们关系也是最好,纷纷承诺若是有人不给冯宗炜面子,冯宗炜尽管去找他们,这句话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在的冯宗炜很是得势。

邹顺第一学期以为隔壁班的殷富友就是全校最有势力的学生,说要揍谁那是一点都不含糊。到下学期这一切便发生了变化,邹顺班上的另一个学生——李光——和冯宗炜一起长大的发小,开学时和冯宗炜一起吃炒冰的男生,平时看他并无甚特点,不知怎地,到了下学期,他就把殷富友的势头打压下去了,平时殷富友见了他也得叫一声光哥。

当然冯宗炜的变化也不小,到了下学期,他就已经可以和殷富友一较长短,除了他们俩,在三班还有一个比较有势力的人,一时之间,三班俨然成了年级的势力中心,平时很多人都不敢到三班来撒野,话是这么说,其实有势力的人联系都非常紧密,揍一个人往往会先打听清楚他的背景,只要不惹到年级上的几个大佬,人家才不会管他是哪个班的。

生活渐渐安定下来的邹顺养成了一个习惯——拜访落红书店,每个周末都会去。他觉得这个书店名字特别好,“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龚自珍的诗句用在了书店的名字上,特别贴切,那一卷卷书籍和那一片片落红正好类似,一个化作泥土,呵护植株,一个献出自己,引领来人。

书店门口的那诗句也特别有意思,“静捧新书谙况味,闲臻佳境忘流年。”但若是问邹顺怎么个好法,他也难以答出个子丑寅卯来,只觉得好。可以想象一个画面,一个不凉不热的午后,端来一碗茶,放置桌边,手持书卷,或静立窗边慢慢翻阅,或斜靠书架细细研读,此时,窗外斜阳不偏不倚正好打在身上……此情此景,怎不动容?可惜,邹顺手边是肯定没有茶的,不过倒是可以花上三块钱买上一瓶冰红茶,提神又醒脑。

其实邹顺的心里早就根植下了泡书店的幼苗,早在小学时郭老师就已经向他们描述过书店的神圣,“世界上最美的地方,应该是书店或者图书馆,在那里你能接触到全世界最纯粹的思想。”这句话一直烙刻在脑海里,他多感激上天,在他懵懂无知之时,有这么一位恩师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带着自己探索那未知的世界。

现在来到镇上读书,邹顺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每个星期天,由于他要返校上晚自习,所以星期天吃完午饭后他就离开家前往学校,而到了出租屋,距离上晚自习还有四五个小时,这四五个小时,他基本上都泡在书店,一本本书籍,一个个故事,一段段情感,一种种思想,总是能给他带来心灵的感悟,常常使他流连其中,忘怀自我。

邹顺读书很慢,在他看来每一本书都有令人称赞的地方,在他的潜意识里,书籍就是权威,是那么遥不可及。随着他书单长度的增加,他会慢慢发生改变,不过这已是多年后的事情。

一次偶然,他在书上读到一句话:其实读者是很傻的一个群体,他若稍微有点觉悟,就会自己写书。

当然,书店始终是书店,它不是图书馆,书店的目的是盈利,图书馆的目的是便利。虽然邹顺很是享受阅读的过程,但他始终感觉有一双冰冷的眼睛在盯着自己,或许这是亏心产生的疑心病,但每次离开时他还是不得不把头埋得低低的,不敢去看坐在门口的店主。这一切的一切,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邹顺的口袋实在瘪的厉害,虽然家里给的生活费不低于校内平均水平,但是一个在外租房的十二三岁的孩子又能存什么钱?不去赊账欠一屁股债就已是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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