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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宝楼里,吴煌看到了顼昂,一问才知澹士矾已经于今早亲自送着十桶雪碧,前往青岚城而去了。
若是碰上心慈一些的强盗还好,可若碰上一些心狠手辣的强盗,失了财物是小,有时连命都可能丢掉。
吴煌若是单人上路的话,其危险程度可想而知。
虽然顼昂心里好奇的要死,但看到吴煌没说,他也不好多问。而且,如果是空间魔法器的话,那眼前这位小兄弟的身份,就真的有些不同寻常了,问多了,反而不是好事。于是他道:“万宝酒庄里,倒是有不少酒桶,不过也没有四百多个,勉强只能凑出两百来个而已。离你所需要的四百多,还差很多。”
顼昂也背着手踱着,良久才点头道:“那先这样,回头我传讯青岚城,跟澹管事说一声,让他回程的时候顺便带十辆拉酒车过来。一辆拉酒车可以装下一千微斤,有十辆的话,那问题就基本解决了。”
吴煌摇头笑道:“今天先不喝了,回头等咱们合作完之后,再来个一醉方休,如何?”
吴煌是真的忙,除了在微界要置办一身看得过去的行头,免得遭人白眼之外,在现世,他也得打点一下自己身上的行头,再买一台手机,告别‘无机党’。而且,他也不想一会喝得醉熏熏的,下午又没法去上课,徒给白颜素留下一个罚他写检讨的机会。男子汉大丈夫,天天言而无信,就算别人不说,他的脸也热得紧。
吴煌对于她为何那么有钱没有兴趣,他只对自己能够从她身上赚到多少钱感兴趣。
可惜,他并不知道,白颜素也在思考着同样的问题。
正所谓,人靠衣裳马靠鞍!穿上光鲜亮丽的服装,鸟枪换炮之后,曾经老土的乡下土包子,如今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就连自比现世潘安的李季森看了,都鼻子冒烟,双眸放火,然后又是满脸不屑。
“这小子发财了?他哪里来的钱买这身行头?”狗腿子罗小励为李季森说出了他心头的愤懑。
如果曾经,她还可以笑话他长得跟青蛙似的话,那么如今,一脸会时不时冒出来的‘青春蛤蟆痘’彻底消失掉之后的吴煌,除了肤色有些暗哑无光之外,脸形的轮廓,其实还是非常有型的。
看到大家一个个像发现新大陆似的看着他,他突然觉得,不管是在哪里,不论是什么时代,总少不了那种以貌取人,以衣着取人的人。现世如是,微界亦如是!
这个同学与吴煌是隔壁桌,平时关系一般,此时他这一叫,大家果然回过味来,觉得他所说的果然没错。前两天看到吴煌的时候,大家都仿佛觉得哪里不对劲,今天身上的衣着焕然一新后,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他脸上的一脸‘蛤蟆痘’,居然消失了,比起之前,果然顺眼了不少。
但他嘴上却是笑道:“其实也没什么啦!就是前几天吧!也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结果拉了一晚上肚子,然后第二天痘痘就消了大半。你们还记得那天我请了一天的假吧!其实就是因为脸上斑点太多,不敢来见人呐!现在好了,那一夜拉肚子,居然把青春痘给消了,真是……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啊!”
“就是!有办法就说出来吧!大家同学一场,不用藏着掖着吧!”
“吴煌同学,班主任白老师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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