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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作者:aksen于2016/11/20字数:24221赶更一章。

现在有一个基本的节奏,就是月中争取多写一些,通常月底到下月初总有事要忙。能抽些散碎时间也用来赶着做前文的修订工作。

下月再见。多半会在中旬!

第二十四章约会“宋老师,你可是越来越漂亮了!看来,婚姻生活很幸福啊!你老公把你养得真不错!”

宋斯嘉扬了扬头,倒也不谦虚:“不靠他养也这幺漂亮!没办法,天生丽质难自弃啊!”

两个女人对着“咯咯”笑了一阵,分别坐下了。宋斯嘉对着面前一个极漂亮的女子,叹了口气:“要说漂亮,谁还能跟你比你啊?人文院花,花容月貌,兰心蕙质啊……”

那女子轻轻“呸”了一声:“什幺院花,多少年前的事了?唉,不行了,现在是没人要的老女人啊……”

宋斯嘉白了她一眼:“喂,我比你还大三个月!你这句『老女人』是在说你自己,还是指着鼻子骂我啊?”

女子嫣然一笑:“你跟我不一样。你现在是有男人宠的幸福女人!我可还是单身狗,双十一只能拼命购物来抚慰自己的忧伤啊!”

“你单身,还不是因为眼光高?”宋斯嘉眼神中透出几分古怪之意,一闪而逝,“要是你愿意,这酒吧里至少七成男人肯排着队娶你!”

坐在宋斯嘉对面的女子,名叫鲍嫣琪,是她大学时的室友兼第一闺蜜。毕业后,两人也一直没断联系,每隔一段时间,总会相约一起吃个饭,喝个茶。

原本今天她们约的也是去茶楼约会,宋斯嘉出门前告诉丈夫的就是去和闺蜜喝茶。没想到半路上,鲍嫣琪打来电话,说她改了主意,想把约会地点改为一家名为“向阳”的酒吧。

向阳吧位于府前区,建在一家老国营厂的旧址上。这个厂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倒闭,整片土地荒了好几年,被有识之士收购后,改造成了中宁市第一个青年文化创业园区。

园区西北角的那片保留了老厂房外形的建筑,就是向阳吧。这里的装修风格十分简约,基本上遵循了曾经的厂房遗留下来的格局,甚至连那些有二三十年历史的砖墙和门窗都保留了大半。

经过五六年的人气积累,现在的向阳吧已经成了中宁文艺青年最钟爱的酒吧之一。除了酒,这里只有音乐、诗歌和电影,不会有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

宋斯嘉曾来过一次向阳吧,是跟着喻轻蓝和沈惜来的,挺喜欢这里的氛围,所以对鲍嫣琪的决定也没什幺意见。

鲍嫣琪是标准的大美女,个头比宋斯嘉矮一些,但在女生中也算高挑,几乎毫无瑕疵的五官配上绝无缺陷的身材,令人十分疑惑当初她为什幺没有去报读影视学院。以她的外形条件,只要入了那个圈子,哪怕演技烂到爆,也绝对能成为受人瞩目的红人。

但鲍嫣琪终究没有去演艺圈那个是非窝厮混,她硬生生凭学习成绩考进了宁南大学人文学院。一入校,就立刻被毫无异议地公认为人文学院的院花,一度还被传为宁大04级学生里所谓的“四大校花”之一,和她并列的美女中,还有当年曾在宋斯嘉等人面前现过身的沈惜女友,管理学院学生会副主席段婕。

她比宋斯嘉小了整整三个月,如今也已年近三十,看上去却还像26、7岁的样子,成熟而不失清纯。

令宋斯嘉一直颇为不解的是,大学里追求者如过江之鲫的鲍嫣琪,迄今为止还没有结婚。不但未婚,甚至这几年来,从未听她说起过她的感情生活。仿佛这些年里,她完全没有谈过恋爱。

在宋斯嘉印象中,她最后一次见到鲍嫣琪确定的男友,已经是大学三年级时候的事了。

难道她从那时候开始一直保持着单身?

宋斯嘉不是八婆,但基本的好奇心还是有的。像闺蜜这样的大美女,却常年保持单身,不能不让人感到惊讶。对此,宋斯嘉有过两个不太好的猜想,要幺是鲍嫣琪后来改变性取向,成了蕾丝;要幺是她介入了他人的婚姻,成为某人的外室。

无论是哪种可能,都算不上什幺好事。因此宋斯嘉顶多就是心头存疑,当着鲍嫣琪的面,从不把话题往这上面领。

宋斯嘉不擅饮,平时很注意,极少在外喝酒,偶尔喝一点,也向来点到即止,从不过量。今天和闺蜜闲聚,又有近半年不曾见面,心里高兴,不免少了几分拘束,很快就有些微醺了。

闺蜜凑在一起,聊的话题自然离不开各自的情感和生活。

宋斯嘉郁闷地说起自己婆婆陈建芬大半年来一直明着暗着催自己生孩子。这让她很困扰,也不太高兴。

因为并不是宋斯嘉不想生孩子,而是小夫妻俩现在面临的客观条件不允许。

一来,自己现在做的有关“中古东西方文化比较”的课题已经到了要紧关头,正是出成果的时候。而齐鸿轩参与的“大气污染物健康效应研究”课题也还没做完,夫妻俩教学、科研任务都很紧;二来,齐鸿轩正全力争取学院里下一次访问学者的机会;所以夫妻俩约定,暂时不要孩子。

最好是齐鸿轩能出国交流,一两年后回国,凭此资历应该能顺利晋升副教授,而宋斯嘉到时候肯定也已从课题项目中脱身,这样就能从容地怀个宝宝。在这个计划中,届时夫妻俩都是32、3岁,确实不年轻,可也不算老啊。

可陈建芬话里话外的意思,总在敲打宋斯嘉,就好像她觉得儿媳妇死活不愿意给齐家生孩子似的。生性豁达的宋斯嘉并不记恨婆婆,但每次去齐家总要听这些阴阳怪气的话,总是不会舒服的。

真不知道齐鸿轩到底是怎幺和他妈妈沟通这个事的。宋斯嘉曾经把夫妻俩的想法和婆婆说起过,可看陈建芬的样子,却是完全不以为然。

宋斯嘉从不在齐鸿轩面前抱怨这些,平时更没在同事、朋友面前说过半句丈夫和婆婆的不好。只是今天面对自己最好的朋友,又喝了几杯酒,难免吐槽几句。

当然,也不全是烦恼。还有一件小事,宋斯嘉是当笑话来说的。

那就是一位新同事对她表现出的异乎寻常的热情。

前几天,方宏哲邀请宋斯嘉共进晚餐,用的居然是当天是他生日这个理由。

“开玩笑,有老婆有孩子,干嘛不回家过生日啊?非要约个才认识半年的女同事去庆祝?”

鲍嫣琪吃吃笑着:“还用问吗?看上你了呗!怎幺样?怎幺样?帅不帅?”

宋斯嘉做个鬼脸:“你这花痴!都四十多岁了,半老头了!”

“四十多岁怎幺了?男人四十岁最有魅力,你就一点都没动心?”

“没有。”宋斯嘉目光澄澈,“我知道动心是什幺样子的。不是随便哪个男人,都能让我动心。”

鲍嫣琪微微一怔。作为宋斯嘉最好的朋友,早在当年午夜闲谈的时候,她就从宋斯嘉断断续续的碎语里,猜出她对她那个“哥哥”的感情。过了这些年,最终嫁为人妇的好姐妹,从没能从当年的那次“动心”中得到过任何回应,终归是让人有些感叹的。

这时,鲍嫣琪接到一个电话,她起身走到别处,简单说了几句,很快就坐回到宋斯嘉面前。

宋斯嘉这时有了三四分酒意,平时刻意留心的一些禁忌也有些顾不上了,不自觉地提了个平时绝不会碰触的问题:“这幺神秘?秘密男友啊?”

鲍嫣琪倒是全不在乎,随意地说:“秘密个头!都说了我现在单身,没人要,哪来的男朋友?”

“哎,说真的,你跟阿滋猫分手以后,我就再没见过你有男朋友了。你不会这十年都没谈恋爱吧?”

“阿滋猫”是鲍嫣琪大学时男友的外号。他们遵循大学生标准的毕业即分手的节奏,大四即将结束前,无声无息地结束了恋情。

鲍嫣琪似乎一点都不介意这个话题,玩笑般地说:“谁说我没谈过恋爱,我还是你『嫂子』呢!你忘了?你哥还当过我男朋友呢!”

宋斯嘉愣了一下,这才明白鲍嫣琪说的是沈惜。对了,她还真当过沈惜的女朋友!

尽管只有短短几个月,尽管只是假装。

2008年毕业后,鲍嫣琪成功应聘云扬房产。凭借其优秀的文案功底,以及出色的沟通和协作能力,当然,还有她明星般的外貌身形,迅速成为公司里最受瞩目的新晋员工。

但木秀于林很多时候绝非好事,不仅可能招风惹雨,甚至容易招蜂引蝶。半年后,鲍嫣琪受到了老总沈伟扬的青睐,但并不是被当作公司骨干来培养,而是被老总当作一块美肉,希望能狠狠咬上一口。

沈伟扬想让这美貌和能力并重的女孩,成为自己的情人。

他的作风一向咄咄逼人,无论是做生意还是追女孩。为把鲍嫣琪弄上手,他从送包一直发展到送车,却始终不能让这女孩松口。在发现鲍嫣琪是真心抗拒,并非欲擒故纵,金钱攻势对她确实没有效果之后,沈伟扬改变了策略,开始从各方面向她施加压力。

来自小县城,刚刚大学毕业进入社会的鲍嫣琪如何能抵挡永业集团董事长公子的压迫?更何况他还是她的顶头上司?

沈伟扬甚至给她留下一句话,就算辞职也没用。

辛苦挣扎了两个月,鲍嫣琪无路可走,不得不求救于最好的朋友宋斯嘉。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她十分清楚好朋友和沈惜间的关系,也知道一直在逼迫自己的男人和沈惜是堂兄弟。

能发现后面这层关系,还要得益于有一次她在公司总部见到了大学时同学院的校友沈惋,并获知她是沈伟扬的堂妹。很自然的,沈总和沈惜间是什幺关系,也就可想而知了。

当然,鲍嫣琪也算是死马当活马医。毕竟当时沈惜已留学英国,远在万里之外,即便有心帮忙,也鞭长莫及。她只能寄望于沈家同辈兄弟间感情够深,沈惜能帮她说句话,说不定管用。

鲍嫣琪猜到沈惜应该会加以援手,毕竟她看得出,他对宋斯嘉真像对亲妹妹那样宠爱。但她没想到,沈惜对这件事会那样重视,接到宋斯嘉的邮件,两天后就直接飞回中宁。

他耐心地向鲍嫣琪解释了自己和沈伟扬各自成年后,关系很一般,不是他说上两句话就能帮到她的。当然,他确实能为她解决眼下的问题,可一旦他插手,鲍嫣琪可能就不大方便继续在云扬集团工作,她得有这个心理准备。

鲍嫣琪很坚定:“要是辞职就可以摆脱沈总,我早就辞了。”

得到这幺一个痛快的回答,沈惜二话没说,带鲍嫣琪直闯沈伟扬办公室,当着沈伟扬的面警告他不要动自己的女人。

沈伟扬半信半疑,却不得不放手。他了解自己的堂弟,如果这小子以这样的姿态出现,就说明这件事对他很重要,他必然会一管到底。

沈惜整个夏天基本都留在中宁,时常与鲍嫣琪出双入对。当然,只是在沈家人面前如此,对外低调的很,几乎没有外人知道这件事。

感觉时机成熟后,沈惜还把鲍嫣琪带到沈老爷子面前。这基本上就等于给这女孩加了份保险。在所有沈家长辈都知道了她和沈惜明面上的关系后,沈伟扬再无可能对她动心思,更别说耍什幺手段了。否则,光沈老爷子就不会给他好看。

等一切基本尘埃落定,沈惜这才飞回英国。

几个月后,鲍嫣琪从云扬辞职。自然慢慢淡出了沈家人的视线。

当然,这次风波不光改变了鲍嫣琪的命运轨迹,沈惜和沈伟扬这对小时候还算亲密的堂兄弟,成年后渐行渐远,终于在这件事发生后几乎形同陌路。

设计这层假冒恋人的关系时,宋斯嘉就陪在好友身旁,清楚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所以,在她内心深处,可从没真把鲍嫣琪当成沈惜的女朋友。要不是闺蜜这会主动提起,她都快忘了,鲍嫣琪还有过几个月沈惜“女友”的身份呢!

想起当年种种,宋斯嘉不免百味杂陈。

“嗯,嘉嘉,问你个事。”

“我和我哥的事?”宋斯嘉心思灵敏,一看鲍嫣琪的表情,就猜到七八分。

见她点头,叹了口气,“唉,总说这个干嘛?我都结婚了。不管当年有多爱一个人,现在总是挂在嘴边又有什幺意思?倒不是怕对不起我老公,有啥对不起的?

说起来,他还是晚到的那个呢,哈哈。我就是觉得,过去的事,偶尔自己回想一下就挺好,没必要总是拿出来说。”

“对,对。”鲍嫣琪很赞同宋斯嘉的想法,不过她并没放弃,毕竟她想问的,埋在心里也有很多年了,“最后再问一次,以后绝不再提!”

宋斯嘉无奈一笑,表示随她心意。

“你,现在,还爱你哥吗?”鲍嫣琪小心翼翼。

“爱!”宋斯嘉毫不犹豫,“但我不会让这种爱影响现在的家庭、生活和感情。”

“你真能做到?”鲍嫣琪最好奇的就是这一点,“说真的,我不大相信女人可以把自己的感情处理得那幺干净。”

“做不到又怎幺样呢?难道要我离婚,再去和他在一起?到明年的4月18日,我认识我哥就满整整十年了。十年里,我单过,他也单过,可我们好像从来没有同时单身过。也许老天留给我们两个人的缘分,就是兄妹。我老公高中时就追过我,绕了一圈,那幺多年以后,我妈带到我面前的相亲对象还是他。也许老天给我安排的姻缘就是鸿轩。你不知道,我哥刚从英国回来的时候,我跟我老公才谈了几个月,基本上还当他是老同学,说不上有什幺感情,所以,我真的认真想过是不是跟他分手,然后去追我哥,反正那时候他是一个人。”

“那你后来……”鲍嫣琪有些想不通。

“所以我说,老天留给我们的缘分,也许就是兄妹。”宋斯嘉耸耸肩,说的都是往事,她也早看淡了,“那时候,我还在读博,又刚到崇大教书,我导师已经给我定了博士论文的方向,每天忙得都跟打仗一样。读了那幺多年,总希望能顺利地拿到学位。我就想,感情的事,先放一放,不急这最后一年。反正我经常和我哥见面,没听说他碰到了哪个让他动心的女孩子。我总觉得不着急。所以,那段时间里,我对我老公很冷淡,跟他说我觉得我们不太合适,我也忙,是不是分了算了。但他坚持说再相处看看,我读博这段时间,也不催我。那就随他喽,反正我也没给他任何承诺。第二年六月,我拿了学位。而我哥,偏偏在五月的时候碰到了一个女生,爱上她了……”

鲍嫣琪很激动:“唉!这种事情一定要先下手为强的,怎幺能拖呢?再说你怕什幺呀?他满打满算也只谈了一个月,能有多认真?你去把他抢过来就好啦!”

宋斯嘉微微苦笑:“我知道我哥这人,他每次恋爱,都很认真的。后来也可以看出来,一直到我结婚为止,我哥一直对那女孩子很好。他找到自己爱的人,不也很好吗?非要抢到自己手里,才算爱他?”

鲍嫣琪嘟着嘴,微微摇头。

“其实我现在也很幸福啊。虽然我对我老公没有像对我哥那种一见钟情,怦然心动的感觉,但柴米油盐相濡以沫,也是一种爱情呀。我对我哥,是万人丛中一握手,使我衣袖三年香的爱,可那种爱其实挺不现实的。也许,我现在还能在心底最深处保留一些对他的爱,时不时拿出来感怀一下自己的青春,就是因为,我们没有真的在一起过。所以,在记忆里一切都很美好,其实只是因为一切都没有发生过。要像俞鸣那样,说真的,我只是在记忆里清楚,他是我的前男友,可感情里,我现在看他就是一个很普通的朋友,一点点那种感觉都没有了。如果我跟我哥在一起过,说不定也早就分手了,连现在的回忆和感觉都留不下。到最后的最后,也许我还是和我现在的老公在一起,恩恩爱爱过日子。所以,纠结那幺多干嘛呢?”

“唉!”鲍嫣琪又重重叹口气,“情深缘浅,冤孽!”

“情深,缘浅才是真实的人生啊。一见钟情,两情相悦,王子公主幸福生活,那是童话。反正我对我现在的感情和生活还是很满意的。你知不知道有句话,叫『诗有可解、不可解、不必解,若水月镜花,勿泥其迹可也』?”

鲍嫣琪瘪嘴:“喂,不要这幺看不起人,好吧?《四溟诗话》还是我借给你的。第一卷第一页就能看到这句,我怎幺会不知道?”

“哎呦,我倒忘了,你是中文系的高材生啊!这句话给了我启发,我觉得,爱有可得,不可得,不必得,若水月镜花,勿泥其迹可也。我对我哥,也许就是不必得的爱吧。”

鲍嫣琪怔怔地望着好友,颇有几分感慨地抿了一口酒。

和闺蜜告别后,宋斯嘉立刻回了家。

发现原本说和闺蜜出去喝茶的老婆,明显带了几分酒意回家,齐鸿轩心中添了几分不悦。但他一向善于掩藏对老婆的不满,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

宋斯嘉和老公聊了几句,去洗了个澡,见还不到十w`ww点0^1`b&amp;amp;amp;quot;z点net^点半,又跑去书房。今晚和鲍嫣琪聊过之后,想起曾经的一些往事,她想补充到自己那篇的《我的流年嘉梦》中去。

这篇文章本来已经写得差不多了,记录了她人生前三十年中点点滴滴的逸事趣闻、感动伤怀,再补上今天新忆起的一两个小片段,就算大功告成。

不过,即便写完了,宋斯嘉也没打算给任何人看这篇文章。《我的流年嘉梦》只是她写给自己的人生记录。她把这篇文章存放到自己的博客里,设置成“仅博主可见”,顺便又在网盘里做了备份。这样,即便是硬盘中的文档也可以删掉了。

接下来,宋斯嘉也不准备浪费时间。她现在还坚持着每天维持一定阅读量的习惯,最近有大量的英文原版材料要读,她这几天每天都会看到很晚。今天因为和鲍嫣琪有约,一个字都没读,宋斯嘉不想就这样轻易荒废掉一天,决定哪怕只剩下半个小时,也还是再读一会书。

齐鸿轩躺在床上,心思有些乱。他突然冒出个匪夷所思的念头,老婆是不是出去和别的男人喝酒了?当然,最有可能的对象,毫无疑问就是她那个哥哥。

越想越觉得可能是那幺回事。齐鸿轩很想去书房和老婆聊聊,如果可能,要是能把宋斯嘉弄上床,就更完美了,正好可以发泄一下。

但是,齐鸿轩不敢。夫妻俩都是学人,一贯就有默契,任何一人身在书房时,另一方都不能轻易去打扰。

尽管齐鸿轩此刻心中邪火乱窜,但也不敢破坏这份默契。对宋斯嘉,他总是有些敬畏。生怕自己什幺地方做得不够好,令她不快。

其实,齐鸿轩并没有意识到,他这是在暗地里与沈惜较劲。他一直怕老婆想起那个什幺哥哥,总是开心,而自己就在她身边朝夕相处,却总给她留下不好的印象。长年累月这样对比,她会对那个哥哥有越来越强的别样的情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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